5月9日,天力锂能公告,近日收到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申华萍、冯艳芳、唐有根及非独立董事徐尧共同发来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督促函》。
督促函提到,三名独董和一名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天力锂能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期货投资、对外投资缺少尽调等问题,要求公司管理层于2024年5月中旬整改完毕,并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来看:
1、关于2024年2月控股子公司河南千川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川动力)向其子公司河南泰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投实业)提供资金2500万元事项:
根据天力锂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记录,千川动力对泰投实业的2500万元借款,是否存在形成非控股参股公司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问题,董事会表示了严重关切,并责成公司管理层进一步落实。
根据目前的材料,我们要求董事会尽快启动对泰投实业关联交易借款的后续合规程序。天力锂能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依据千川动力与原股东出具的股权转让协议材料,对于千川动力是否能够控制泰投实业出具法律意见书。天力锂能尽快补充千川动力控制泰投实业的材料。
根据法律意见书和公司补充材料,召开一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如千川动力确对泰投实业形成控制,公司应当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股权比例上体现天力锂能对千川动力、千川动力对泰投实业的控制。千川动力对泰投实业的2500万元借款,其他股东没有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请立即整改,落实其他股东对河南千川动力有限公司的资金保证。
如最终认定千川动力无法控制泰投实业,千川动力对泰投实业的2500万元借款属于资金占用,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告披露。
2、天力锂能在2023年-2024年进行的期货投资行为有违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内部治理规定,也未经董事会审批授权,请立即停止这种高风险投资行为。
3、对外投资,缺少尽调内容,投资程序不符合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有漏洞,天力锂能管理层列出可行整改***。
4、天力锂能股东在2023年可能存在利用预付账款占用公司资金之嫌,公司按照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核查。无确凿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公司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现款项虽已全部收回,公司管理层仍要积极进行整改严查,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